刚踏出男人的家,西蒙不再从容,他拔腿就跑,伴随着他步伐,整座城市也正一步一步的苏醒,这城也并不总是寂静无声。
作为世界的中心,无论日与夜皆有人是清醒的,这也是西蒙喜欢纽约的原因,他恨透宁静的乡下,把一切的罪恶全都放大,让他无处能躲藏。
只有在纽约这人蛇混杂的罪恶之都,他才有办法隐匿於夜sE进行狩猎,再者,有夜生活也总好过信奉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的田园生活,他不是隐士,他仅是一名凡夫俗子。
又或者说,这就是x1血鬼的宿命,他们无法在太yAn的照耀下活着,仅能就着灯火的微光,寻一张适合作为酒杯的唇。
他跑过的地方已经有人类的身影,负责清扫城市面容的清洁员不舍昼夜,还有晚归的妓nV正靠着墙边cH0U甜腻的烟。
缓缓上升的烟雾,在不远处纠缠然後再消散,如同她们的人生一般,始终逃不出同一个回圈。